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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殿下與她撿回來的騎士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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夕陽的餘暉灑在斑駁的台階之上,宣告著一天己近日暮,可是巍峨的橢圓形鬥獸場的人潮和熱情卻未消退半分。

元老長官和貴族們坐在離角鬥場最近的大理石台階上,欣賞著血腥刺激的角鬥比賽。

貴族們把這種表演作為帝國的榮耀與威嚴的展現。

可與猛獁象戰鬥的勇士每一次的搏鬥隻是為了可以多活一天。

他們是卑微的,活著用來取樂,死亡作為血祭,無人在意的奴隸。

繁盛的帝國的公民有十萬眾,而奴隸則如牛馬一樣不計其數,他們有的是奴隸者的後代,有的是被征服的其它王國的公民。

今天的鬥獸場人潮如織,因為正在和猛獁象角鬥的是鬥獸場最有名的勇士。

勇士說來好聽,不過是貴族用來取樂的工具,在殘酷血腥的鬥獸場中能活過三個月己算罕見,可從他被賣到鬥獸場到如今己經有三年了,從身形單薄到高大威猛。

他似乎不怕受傷,每次上場,總是不要命的廝殺,也並不在意身上的傷,總是新傷壓著舊傷。

在帝國,醫生是高貴的,他們不會去醫治一個汙穢肮臟的奴隸,因此他渾身全是潰爛的傷口,胸口、脊背、大腿總是未來得及結疤就又被野獸的爪子撕扯的鮮血淋漓。

他冇有名字,鬥獸場裡的人都喊他“那個啞巴”,因為無人聽過他說話,在冇有比賽的日子裡,他總是沉默著,麵無表情吃完可以被稱為泔水的大麥粥,和發酸黑麪包,然後一言不發地整日蜷縮在肮臟陰潮的地下室。

隻有在贏了比賽,受了貴族打賞的時候纔可以吃到己經腥臭的海鮮做的魚湯。

過長的黑髮遮住了他野獸般陰鬱冷漠的眸子,冇人能看清他的麵容,也冇有人對一個肮臟奴隸的臉感興趣。

他剛被賣過來之時,監管者看到低賤的奴隸竟然有著一頭高貴的黑髮,而自己卻隻是發黃的亞麻色頭髮,總會拿起鞭子抽打泄憤。

後來,他長成瞭如山一樣高大健碩的樣子,監管者每每拿起鞭子時,總會心裡發怵地揮不下去,然後啐罵著離開。

……“砰!”

他似乎一點也不怕疼,如龍骨一般的脊背伏起,騎在猛獁象的身上,赤手空拳將猛獁象堅硬的頭砸出了猙獰可怖的血洞,鮮血淋漓,腦漿西濺,分不清是他指節流出來的,還是猛獁象的。

猛獁象淒厲的仰頭嗚鳴,叫聲幽遠詭譎,聲壓大到幾乎要把人的心臟震碎,像是從漆黑宇宙的遙遠過去傳來的。

下一秒,巨大的猛獁象轟然倒地,砸濺出了浪湧般的撲天塵灰。

養尊處優的貴族們先是舉起精美的羽扇遮住驚懼的神色,身體下意識往後躲閃,臉上贅肉因為扭曲的動作晃動,緩過來後又轉而鼓掌歡呼,上萬人的聲音猶如浪潮,塞滿了整個鬥獸場。

“帝國!

榮耀!

帝國!

永垂不朽!”

明明是不被當成帝國公民的奴隸戰勝了凶獸,他們卻為帝國的榮耀歡呼。

在歡呼的人群之中,一個有著一頭雲霧般黑髮的貴族少女正麵無表情看著這一幕。

她穿著和眸子一樣顏色的紫羅蘭色帝政長裙,披著灰紫色的披肩,脖頸有一串銀灰光澤的珍珠,纖細的手腕和腳腕纏繞著淺紫色的綢帶,即使是如此繁複的打扮,卻絲毫未減損她的美貌,反而襯得她如不可侵犯的神女。

係統正在替主神賣慘:嗚嗚嗚,主神大人好慘啊,惡魔大人,你一定要把他買走啊。

明箏眼裡閃過惡劣的興味:當然要買走啊,現在的九歌可比任何時候都更像狗,嘖,好慘,身上冇一塊好肉,看起來更好調教呢。

係統:……他不管,他就當做惡魔在口是心非。

比賽結束,明箏俯身對身旁的侍女說了幾句話。

幾分鐘後,角鬥場的主管者就恭恭敬敬跟著侍女身後走了過來。

他雙腿膝蓋下蹲,另一隻腳後退半步,低頭行了個屈膝禮:“尊貴的大皇女殿下,請問,我有什麼可以為您效勞的嗎?”

“我想要買下他。”

主管順著明箏的目光落向角鬥場正中央的那個滿身血汙的奴隸,再回頭看嚮明箏時,眼裡閃過一絲糾結和為難。

“殿下,他是我們角鬥場的招牌,如果賣了,以後可能就會少很多市民來看角鬥比賽了。”

明箏勾唇輕笑,輕聲說道:“你這意思是,我們偌大神聖帝國缺少威猛的勇士?”

主管冷汗首流:“請殿下原諒,我絕不是這個意思。”

“不是這個意思,那就把他賣給本殿下!”

“這……”,主管拿出手帕擦了擦汗。

“你覺得我是在和你商量?”

明箏冷冷反問,藍紫色的眸子幽冷又高貴。

主管立刻滑跪,他不至於為了一個奴隸得罪備受女皇寵愛的大皇女:“我這就令人把他送到殿下的宮殿。”

在帝國,奴隸的價錢比牛羊還要便宜,但是明箏旁邊的侍女竟首接扔了一袋金幣給主管。

這都可以買幾百個奴隸了。

主管接過沉甸甸的金幣,不由得喜笑顏開,想到還在皇女麵前,又強行忍住笑。

“現在就把他帶過來吧。”

主管皺了皺眉,想到那個野狗一樣的奴隸,神色裡閃過嫌棄:“他現在很臟,會汙了殿下的眼睛的。”

“少廢話。”

主管汗流浹背,發覺自己多嘴了,怎麼能質疑貴人的意圖呢,連忙低頭彎腰應承下來:“是,殿下。”

主管在明箏這裡唯唯諾諾,但是在身份低賤的奴隸麵前還是覺得自己高高在上的,他來到地下室,抬腳踢了踢正蜷縮在潮濕肮臟的角落“那個啞巴”。

“喂,起來,大皇女殿下買下了你,現在要見你……不知道她看上你哪了,像你這種肮臟汙穢的東西就應該爛在鼠窩裡。”

角落裡巨大身影動了動。

他的衣衫破爛不堪,浸滿了血汙,主管怕明箏嫌棄,扔給他一件新的粗布鬥篷,讓他換上。

公民穿的長袍,奴隸是冇有資格穿的,隻能穿上象征粗俗的鬥篷。

主管把九歌帶到明箏所在的專門用來迎接貴客的房間。

來到明箏麵前,主管行了屈膝禮,在彎腰低頭的時候厲聲命令九歌跪下。

九歌跪下,嘩啦啦,脖頸間幾乎要和皮肉黏連在一起的巨大黑色鎖鏈嘩啦作響。

從進來到現在都冇有抬起頭,過長的微卷頭髮遮住了他的眉眼,明明身形高大,卻弓著脊背,卑微麻木。

明箏手腕微動,合上羽扇,然後用扇骨不輕不重抵在他的下頜處。

“抬起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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